通知公告
宿州电大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优秀学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9 浏览量:6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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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作站、教学班: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展示开放教育学员的良好风采,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以培养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我校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度“优秀学员”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6年9月7日---9月20日。

二、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正确掌握自主性学习方式,熟练运用多种媒体帮助学习。学习成绩优良(平均成绩75分以上)。

3、积极参加学校的学习活动(如面授教学、网上学习、社会实践等)。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并做出突出成绩。

5、在学员中能起到学习上的表率作用。

三、评选对象及比例:

1、评选对象为开放教育本、专科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的学员。

2、分校评选比例为本专业总人数的3%。

3、各工作站名额分配:萧县10人,泗县6人,灵璧6人,砀山3人。

四、评选办法与奖励:

1、各专业辅导员应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选,为充分增加评选过程的透明度,推荐出的优秀学员要先通过本班QQ群或微课堂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再上报分校学生处。

2、申报的优秀学员需填写《优秀学员登记表》(此表要求正反两面打印),各专业辅导员于2016年9月20日前将登记表报送学生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不予统计。

3、分校学生处对各专业上报的优秀学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学校评优小组审批。

4、学校于2016年10月对优秀学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宿州电大学生处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