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宿州电大被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九届宿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学校在文明创建方面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近年来,宿州电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创建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制度完善,求真务实,创先争优,全面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在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师生素质上下功夫;加强综合治理,在优化育人环境、构建和谐校园上下功夫;加强文化建设,在丰富内涵、振奋师生精神上下功夫;加强规范管理,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上下功夫,全面开创了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的新局面。
宿州电大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总结经验,开拓进取,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和途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推动电大事业科学发展,为“四个宿州”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以及社会主义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作出新贡献。
通讯员:戴奇